在做檢測時,有不少關于“氧指數可燃性試驗方法步驟”的問題,這里百檢網給大家簡單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氧指數可燃性試驗主要包括以下步驟:制備規定尺寸的試樣,安裝到垂直燃燒裝置中;調節氧氮混合氣體的流量和比例,點燃試樣;觀察并記錄試樣在不同氧濃度下的燃燒行為;逐步調整氧濃度,找到維持穩定燃燒的最低氧濃度;計算并得出材料的氧指數。這一過程需嚴格控制試驗條件,確保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重復性。
氧指數可燃性試驗方法步驟
1、試樣制備:根據被測試材料的類型(如板材、型材、泡沫、軟片、薄膜等),按規定的尺寸加工成試樣。例如,對于注塑成型材料,建議使用80至120mm長,10mm寬,4mm厚的試樣。如果為液體材料,則應按規定取一定量的試樣放在特別的試樣盤上。
2、試驗裝置準備:試驗裝置包括一個豎直的燃燒筒,筒內可以通入不同濃度的氧氣和氮氣混合氣體。燃燒筒的底座與可產生氮氧混合氣流的裝置相連,確?;旌蠚饬饕砸幎ǖ牧魉伲ㄈ?40±10)mm/s)流經燃燒筒。
3、氣體混合:調整氧氣和氮氣的流量,得到所需濃度的混合氣體。
4、試樣安裝:使用夾具將試樣豎直地固定在燃燒筒中心位置上,確保試樣頂端低于燃燒筒頂端至少100mm,其暴露部分最低處應高于燃燒筒底部配氣裝置頂端至少100mm。
5、點燃試樣:頂端點燃法,使火焰的最低可見部分接觸試樣頂端并覆蓋整個頂表面,勿使火焰碰到試樣的棱邊和側表面。在確認試樣頂端全部著火后,立即移去點火器,開始計時或觀察試樣燒掉的長度。擴散點燃法,適用于特定類型的試樣,將火焰充分降低和移動,使其同時施加于試樣頂表面和垂直側表面。每隔一定時間(如5秒)觀察試樣,直至垂直側表面穩定燃燒或可見燃燒部分的前鋒到達特定位置(如標線處),立即移去點火器。
6、測定氧指數:逐步減少氧氣濃度,同時觀察試樣的燃燒情況。記錄試樣無法繼續燃燒時的最低氧氣濃度,即為該材料的氧指數(OI)。
7、數據處理:根據“少量樣品升降法”,通過改變氧濃度并重復試驗,直到得到穩定的試驗結果。記錄所有試驗數據,包括燃燒時間、燃燒長度及試樣的燃燒行為特性(如熔滴、煙灰、結炭等)。
8、結果分析:氧指數高表示材料不易燃燒,阻燃性能好;氧指數低則表示材料容易燃燒。
注意事項
1、試驗時,必須確保試樣的規格相同,以便不同材料之間的試驗結果可以相互比較。
2、點燃試樣時,火焰作用時間最長為30秒,若在30秒內不能點燃,則應增大氧濃度,繼續點燃,直至30秒內點燃為止。
3、不同點燃方法(如頂端點燃法和擴散點燃法)所獲得的試驗結果不具有可比性。
4、試驗結果僅與本實驗方法下的試樣行為有關,不能用于推斷材料在其他狀態下的火災可能性或在其他條件下的表現。